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度决算相关说明
第一部分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校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一所全日制轻工类高等职业学校,始建于1956年,隶属包头市政府。
现全日制在校生13086余人,编制人数842人,编报单位实有人数763人。学校设有15个二级学院、1个附属中专学校和1个附属职业高级中学,拥有13个专业群,开设有食品、机电、化工、能源、检测、金融、生物、汽车、艺术、信息、农林等46个高职专业,建设成18门自治区精品课程、10个自治区品牌专业、2个自治区重点建设专业、8个自治区级优秀教学团队。在2007年和2012年,先后以优良的办学状态通过了教育部评估,2013年成为内蒙古首批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2014年,学校校园获批自治区高校首个国家AAA级景区,学校与包头市相关部门联合创办了包头市电子商务创业园、包头市志愿服务学院、包头广播电视台影视制作基地、包头市旅游学院等。
学校始终坚持走“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开放活校”发展之路;坚持“以人才培养质量树品牌,以社会服务能力促发展,实现学生、教师和学校共同成长进步”的办学理念,坚持“突出轻工特色,服务国计民生;围绕支柱产业,拓展服务领域”的办学定位;坚持“立足轻工传统优势,面向现代服务领域,依托行业打造专业,办好专业服务企业”的专业建设方针。
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培养模式转型工程,着力构建以“技能牵引、知识支撑、实践培养、文化熏陶”为核心的育人体系,以严格有效的理实一体、工学交替的教学形式实现培养目标,帮助学生养成优良的职业行为习惯和职业素养。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学校以服务学生、服务企业、服务社会为己任,积极拓展合作、服务领域,与韩国、俄罗斯、美国等10个国家的四十多所校建立合作关系,互派留学生。与北京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天津科技大学等十多所国内知名高校合作,开展专、本科函授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实现了由跟踪追赶型高职院校向跨越发展型高职院校的转变。
学校响应国家号召,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建设“双创”教育课程体系,搭建“双创”实践平台,打造“双创”师资队伍,营造浓厚“双创”氛围,取得了一批双创成果。在2016年,学校进入教育部首批“全国高校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行列,成为自治区唯一获此殊荣的高校。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预算只包括: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本级单位预算。
第二部分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6年全年预算支出16942.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19.51万元,项目支出6022.5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因公出国(境)支出10万元,公务接待费3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0万元。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22359.89万元,支出总计22782.19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3524.69万元,增长15.76%;支出增加2594.9万元,增长11.39%。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高职院校生均拨款较2015年增加1914.32万元;二是由于2016年执行国家调资政策,人员经费较2015年增加1513.97万元;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新校区建成至今已十多年,各方面设施设备已经进入维修高发期,房屋、办公设备、教学仪器、日常维修维护费用支出大幅增加;由于2016年在校生人数增加,导致日常教学、实验实训等费用增加。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22359.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09.89万元,占71%,事业收入6540万元,占29%。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22782.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61.33万元,占78.4%;项目支出4920.79万元,占21.6%。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2359.89万元,支出总计22782.12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3524.69万元,增长15.76%;支出增加2594.9万元,增长11.39%。主要原因:一是高职院校生均拨款较2015年增加1914.32万元;二是由于2016年实施国家调资政策,人员经费增加1513.97万元;三是学校自建校至今已12年,各方面设施设备已经进入维修高发期,房屋、办公设备、教学仪器、日常维修维护费用支出大幅增加;由于2016年在校生人数增加,导致日常教学、实验实训等费用增加。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2782.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61.33万元,占78.4%;项目支出4920.79万元,占21.6%。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861.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705.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较上年增加1267.86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2016年实施国家调资政策,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4798.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等,较上年增加643.99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2016年在校生人数增加,导致日常教学、实验实训等费用增加。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90万元,支出决算为97.51万元,超出预算的8.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6.98万元,超出预算的169.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0.7万元,完成预算的8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84万元,完成预算的99.47%。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未进行账务处理,在2016年进行报账处理,列入2016年度支出报表内;二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按国家政策压缩支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97.5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6.98万元,占27.6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7万元,占41.73%;公务接待费支出29.84万元,占30.6%。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6.98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累计9人次。主要用于一是职业教育交流;二是开展联合办学事宜。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0.7万元,用于车辆的日常维修费、燃油费、检测费等,车均运维费1.77万元,较上年减少1.51万元,主要原因是按国家政策压缩支出,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3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29.84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29.84万元,接待475批次,共接待3728人次。主要用于一是各个单位来我校考察洽谈校企合作相关事宜;二是各个院校来我校进行教育教学先进经验的交流。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为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20.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81.54万元,比2015年增加382.87万元,增长35.4%,主要原因是:教学仪器设备的购置;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47.73万元,比2015年增加106.46万元,增长9.28%,主要原因是:新校区建成至今十多年,各方面设施设备已经进入维修高发期,房屋、办公设备、教学仪器、日常维修维护费用支出大幅增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90.77万元,比2015年增加519.92万元,增长65.75%,主要原因是:我校的安保、保洁、绿化等相关的服务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8辆,比2015年增加10辆,主要原因是:已报废的车辆未处置;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警车、洒水车,比2015年减少2辆,主要原因是:车辆到使用年限,已报废处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0台(套),主要是计算机等设备、干酪熔融锅、冰淇淋发酵乳设备、模块化生产加工系统、电气液压实验装置、锅炉、蒸汽锅炉、计算机、无菌灌装机、清华同方计算机;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5台(套),主要是多功能牛奶分析仪、传感器实验装置、过程控制实验装置、污水处理过程控制实验装置、保龄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预算绩效目标是保证学院教学工作正常开展,正常发放工资及支出各项费用,2016年较好的完成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建平 联系电话:0472-3163385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决算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