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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一、组织保障

学院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副院长和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落实、制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政策,制定招生计划和工作方案,讨论决定单独考试招生重大事宜。

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组下设:

1.命题考试组:负责单独考试招生试题命题、组考、评卷、成绩汇总。

2.招生录取组: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宣传、成绩公布、录取,办理录取手续。

3.后勤保障组:负责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现场秩序、安全保卫和医疗保障工作。

4.纪律监督组: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全过程的纪律监督。

二、报名条件

具有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名资格且已经完成正式报名的普通类和对口招生类考生。普通类考生根据是否为“参加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且成绩合格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分为A类、B类考生。参加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且成绩合格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为A类考生;否则,为B类考生。

三、报名方式

1.首次填报报考院校时间为2026年3月2日至3月6日,如学院未完成单独招生计划,将在2026年4月8日至4月10日再次征集考生志愿。

2.报名网址: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考生只能填报1所院校志愿和3个专业志愿,同时选择是否服从普通专业和高收费专业调剂。

3.缴费: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核定内蒙古自治区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内发改价费函〔2020〕184号)文件要求,考生须在2026年3月10日9:00至3月14日17:00期间通过学院官网微信扫码方式缴纳200元/人的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者,将自动取消考试资格。若考生主动放弃考试,所缴费用不予退还。如遇特殊情况未能成功缴费,请拨打咨询电话:0472-3163222。

四、考试

1.考试评价方式及内容

考试评价方式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满分为400分,各占50%。

(1)A类考生:文化素质成绩直接采用考生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首选物理科目考生,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各科成绩均应合格;首选历史科目考生,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各科成绩均应合格;艺术类、体育类考生,语文、数学、外语各科成绩均应合格,物理/历史有一科成绩合格则视为合格。

(2)B类考生:文化素质成绩为学院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考试采取线下集中笔试的方式进行。首选物理科目考生须参加语文、数学、外语、物理考试;首选历史科目考生须参加语文、数学、外语、历史考试。

(3)对口招生类考生:文化素质成绩为学院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考试采取线下集中笔试的方式进行。试题内容为中职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理论知识、职业技能基础。

(4)各类考生均须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测试采取线下集中面试的方式进行。报考A类、B类计划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重点考察考生的职业意识、职业潜质和职业技术素养等。报考对口招生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测试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人文素质、科学素质、理解与交流能力、应用分析能力等。

2.准考证和考试承诺书打印领取

报考我院的考生在2026年3月10日登录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s://www.btqy.edu.cn/),点击“2026年单独招生”移动飘窗,自行打印准考证和考试承诺书。

3.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26年3月14日上午9:00——11:00

面试时间:2026年3月14日下午14:30——18:30

2026年3月15日8:30——18:30

考试地点:包头市青山区建华路19号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考场详见准考证。

注:考生需携带(出示)居民身份证原件、《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诚信考试承诺书》参加考试。

4.免试条件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由自治区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自治区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申请相关专业免试录取,免试录取考生不占用院校录取专业公布的招生计划。

申请免试的考生须于考试当日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参加审核。经学院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可免试进入相关专业学习。

5.违规处理

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高考报名和我院组织的单独考试。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凡高考报名及申请免考资格提供虚假个人信息、申请材料的,均依法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凡在我院高职单招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取消其参加我院高职单招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和自治区教育厅取消其2026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6.公示与上报

所有考试结束后,于2026年3月20日在学院官网公示成绩,公示期满后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7.第二次考试时间及考点

根据第一次网报录取情况,如未完成单招计划,学院将按教育厅要求上报第二次网报高职单招招生计划,考试具体时间与考点请于二次网报后关注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移动飘窗。

五、录取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录取以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与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为依据,按照“分数清”录取,即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将调剂录取到目前尚有空余计划的专业(不符合相关专业录取要求的不予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以下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历史类考生:职业适应性、语文、英语、数学;

物理类考生:职业适应性、数学、英语、语文;

对口招生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专业理论知识、语文、数学、英语。

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学院将分别于4月1日前和4月26日前,将首批及二次确定的拟录取名单报送至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凡被学院录取的考生,即视为取得录取资格,不得再参加2026年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录取通知书预计于2026年8月统一寄发。

六、报到

1.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并统一进行电子注册,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将取消该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及学籍。

3.通过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一致。

七、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将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发布。

八、声明

学院单独考试招生未与任何社会培训机构合作,考生勿信社会培训机构的录取承诺,以免上当受骗。有关我院单独考试招生事宜,请及时关注学院官方渠道信息。

九、联系方式

1.学院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建华路19号。

2.邮编:014035

3.招就处联系人:侯老师 吴老师

联系方式:0472-3161111 0472-3162222

4.教务处联系人:韩老师 宋老师

联系方式:0472-3163217

5.学院官方网址:https://www.btqy.edu.cn/

6.学院招生网址:https://zs.btqy.edu.cn/

十、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所有相关内容由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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