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和《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细则(试行)》,学校组织了“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经教师个人申报,教师所在教学单位初审,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组复审,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2023年拟认定“双师型”教师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4日—2023年8月1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在8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发展科反映。
监督电话:0472-3163217
15332725210
附件:2023年拟认定“双师型”教师名单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