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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共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教学单位工作制度  (试行)》的通知

包轻院党字〔2019〕44号

关于印发《中共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教学单位工作制度 

(试行)》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经2019年5月20日学校党委会议研究同意,现将《中共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教学单位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9年5月28日

中共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教学单位工作制度 

(试行)

第一条 为切实落实领导工作责任制,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二级教学单位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联系教学单位。 

第三条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教学单位旨在指导、帮助教学单位提升党建、管理、文化建设、教育教学水平,传达学校相关政策、要求,帮助教学单位解决相关困难和问题等。

第四条 领导班子成员通过听取汇报、深入调研、检查督办、参加重要会议、审核相关事项等方式联系工作。 

第五条 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教学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一)参加二级教学单位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督促落实好自治区、包头市的政策、要求及通知精神。每学期在教学单位开展形势政策讲座,指导、帮助教学单位抓好学校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 

(二)检查和督促二级学院党总支的政治学习、党员教育、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参加联系单位组织的重要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参加联系单位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

(三)深入党员干部和师生中开展调研,了解广大师生的思想状况,听取其对学校领导班子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四)及时了解掌握联系单位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校党委提出建议、意见。

(五)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督促抓好联系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建设。 

(六)帮助指导联系单位做好校企合作工作、学生顶岗实习工作,根据需要参加校企合作的相关调研洽谈与论证。

(七)听取并帮助联系单位确定年度或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

(八)按《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考勤管理办法》权限审批联系单位干部和教师外出(含出国境)请假相关事宜。

(九)对联系单位的各项工作,尤其是“三重一大”工作拥有监督指导责任。

第六条 各教学单位的相关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应主动向联系领导汇报工作。 

(二)本单位的重要工作、重要事件应向联系领导汇报。

(三)各联系单位在召开重要会议或相关活动时应主动邀请联系领导参加。

(四)各联系单位根据需要邀请联系领导参与校企相关活动或汇报校企合作相关情况。

(五)各联系单位要主动向联系领导汇报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等相关工作。

第七条  凡需提请校长办公会或校党委会研究的相关议题,必须与联系领导研究商定后,由联系领导向校党政办公室提出。 

第八条  联系领导到联系教学单位开展工作必须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不得增加基层负担。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9年5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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